第220章 纳城兄弟:你就是龙妈吧?(第1页)
布鲁斯和霍克听到宋佳的问题对视了一眼,随后就看到霍克站起身,从书柜中拿出一本厚厚的书籍递给了宋佳,并且指引宋佳去看某一个段落。王梓桐也贴过来一起观看。这本书的封面非常精美,设置的是一个宏大的山脉,天空还有一条带着翅膀的巨龙在飞舞,同时还有一个女人的背影在山谷之中抬头看着那条飞龙。按照霍克的指引,宋佳翻到了某一页细看了起来。她一头微卷黑发,有着东西方的混血之美,绝美容颜,仿若缈仙,白裙飘飘,神瞳湛蓝。她翩若惊鸿,婉若游龙,荣曜秋菊,华茂春松。一张让众国之倾绝之色,枉顾倾人之城。一笑倾人城,再笑倾人国——丹妮莉丝·坦格利安。其实在原著《冰与火之歌》中,小丹妮完全就是西方人的特点,只不过是被许宣强行改过,而且添加了很多英文单词无法描述的词语。毕竟在和尼古拉斯谈判的时候,不仅是《侏罗纪公园》女主是宋佳,这本《权利的游戏》女主龙妈也是按照宋佳来设定的。所以许宣就大胆的改了原著女主的外形,完全按照宋佳的样子描写的,故而才会让那前台的大洋马和布鲁斯等人一看到宋佳,马上就想到了丹妮莉丝!但是总归来说,不算是词不达意,倾国倾城的姿态是描写出来了,虽然许宣看着有点违和,但是对于第一次看这本小说的这个时空的读者,完全没有问题。毕竟许宣设定的是混血儿。霍克不等宋佳和王梓桐看完,直接用手比作相机对准宋佳:“书中描写,她左眼之下一颗为不可查的泪痣,如此,简直完美!这书中的小丹妮,不正是你吗宋?”宋佳和王梓桐心中的震撼可想而知?要知道,这本书,是纳城兄弟出版社即将出版的小说,而看这本小说的包装和外观,肯定是非常重视。在这样的一本小说中,居然把自己当做女主角的原形,而且这本小说还是大女主的类型。可以想象宋佳心中的震撼有多大了。而王梓桐现在除了震惊还是震惊,现在再告诉她许宣对宋佳没意思,打死她都不相信。可实际上,许宣设定这一切之处,就是为了有一个能够和自己一心的国际巨星,当时的许宣还真的没有一点歪心思。所以不管王梓桐怎么想,现在的一切已经证明为什么出版社的人会这样看着宋佳了。按照《侏罗纪公园》火热的程度,这本小说只要持续前者的热度,那么这个叫丹妮莉丝的女主角肯定要风靡鹰国和欧美大陆啊。王梓桐倒吸一口凉气,许宣这是早就给宋佳铺好了一切的道路?难怪许宣要让宋佳当《侏罗纪公园》的女主,然后还要来鹰国学习演技,感情这是朝着国际巨星培养的?啊啊啊!王梓桐好嫉妒呀,小师弟偏心啊!宋佳因为心情激动而导致脸色有点潮红,不过这样子的宋佳更加绝美,让人看的不由一呆。她慢慢的合上书,明白了纳城兄弟为何这么重视自己的态度了。她点点头道:“那就按照刚才霍克先生说的那样吧,只在封面上设置‘樵苏推荐游戏《我的世界》’字样霍克和布鲁斯闻言松了一口气,然后开心的交谈起关于许宣的事情。王梓桐打听许宣在鹰国出版社的风闻,而布鲁斯和霍克则是打听一些网上搜集不到关于许宣的东西,比如性格之类的。之前纳城兄弟得罪了许宣,现在他们要极力修补关系。固然庞大到纳城兄弟这种层次,但是遇到那些天才作家,依旧要放下身段搞好关系,倒不是资本在向个人低头,而是资本在向金钱低头。哪家出版社能拒绝一个能为出版社带来名气声望和金钱的作家?薇薇安吗?呵...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离开出版社后。王梓桐不断的拍着自己胸前的伟岸:“真的是吓死人呀,小师弟这太有名了吧?他的笔名居然比他唱歌的名气还大?”宋佳脸色的潮红渐渐地褪去,不过眼神中的惊讶之色还在,但更多的还是有一种自豪在,毕竟许宣是她这些年接触不多的唯一男性了。而且还是小师弟!妮可一边开车一边道:“我知道qiaosu这个笔名,虽然很拗口,但很容易就记住了,《侏罗纪公园》吗?不就是尼古拉斯导演即将拍摄的那部小说?”宋佳点头。妮可继续说道:“原来我的雇主是他,真有意思她回头问道:“接下来我们去哪?”宋佳想了想:“去纳城最大的广告公司王梓桐闻言就制止道:“你疯啦,小师弟没有给咱们经费呀宋佳笑着不说话。王梓桐就扶住额头:“完犊子了,这是要倒贴了宋佳轻柔的笑问:“师姐现在你还认为小师弟赚不到这些钱吗?”“话是这样说,但是你这样做是不是有点过分啊,这些钱都是你一场戏一场戏赚来的,小师弟的意思是随便找个广告公司,只是为了借助当地人在纳城这边的关系而已,否则根本行不通宋佳抬眸看向车窗外不断倒退的风景:“我知道呀...”可是比起小师弟为自己做的一切,一些金钱又算什么呀。宋佳轻微的眯着眼,想着许宣的一切,似乎,他总能带给自己惊喜。王梓桐也不在劝说,而是靠在车厢内看着车顶,喃喃自语:“你说,小师弟的脑子是怎么长的,他会的太多了“以前听说他女朋友去世的时候,几乎身无分文,如果那个时候小师弟就开窍的话,估计那个叫徐璐的女孩子就不会这么快去世了吧?”宋佳闻言,脸色微微变了一下,纤细修长的手指微微紧握,泛白的指节表明她非常用力。想着父亲调查出来的真相,宋佳不知道该怎么告诉许宣。这件事迟早要告诉许宣,但是宋佳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合适,因为这件事太离奇了。